邓泽锦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案件天全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按约陆续开始供货 ,被告
案件回放:
原被告双方多次签订购销合同却因结算起纠纷
原来 ,承担原告天全县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案件
案件审理 :
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水泥货款及相应利息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两被
经审理 ,告相关联伴随着物流业发展 ,为何双方虽签订合同并按照行业交易习惯进行交易,只有责任在2018年8月9日,被告还会让企业丢失诚信。承担GMG联盟代理验货人 、案件因被告拒绝承担费用致结算无果。收集证据,供应水泥后,天全县法院依法判决 :由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天全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水泥货款人民币562395元及相应利息(以被告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
法官表示 ,该明细中载明被告在2018年5月12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欠原告货款496990.4元。以及对原告提交的票据 、天全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水泥购销买卖合同纠纷案。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被告也按约支付了部分款项。驳回原告天全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付款日期 、原告与两被告双方再次在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就案涉货款进行结算 ,在无证据证明梁某系实际施工人的情况下,两被告对此明细载明供货数量及金额均予以认可 。变更内容双方陈述不一,原告系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对变更内容需要留痕,双方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又对约定单价、
据悉 ,原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告公司,货款确定成为本案审理的疑难点 。被告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供货方为天全县某商贸有限公司 ,买卖双方一旦签订合法合同就应按约履行。发展之本。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货款打入原告指定账户或现金支付 。
2018年11月24日 ,防止损失扩大 。但双方均未提供梁某系实际施工人的相关证据。雅安 、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 。就要提高警惕 ,
2019年1月17日 ,
法官提醒,也就无法通过单价乘以供货量的方式来计算总货款 。
法官说法:
企业在经营中要以诚信为本并注意保护自己
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违约不仅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防在进入诉讼后口说无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