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甚至模糊车辆统筹与保险的区别,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可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 ,是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 ,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撤销、增强消费者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消费者 ,直至出了事故后无法理赔 ,广大车主应全面客观认识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 。从目前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出具的统筹单与商业保险单高度一致,
记者了解到 ,才发现购买的并非保险产品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初衷 ,并未明确告知车主统筹互助的性质,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减少纠纷隐患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不是中国银保险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为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蕴含较大风险 。但部分公司在销售产品时 ,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